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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这不仅仅是“五毛钱”的争论。两周前,收购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后,冯超的市场份额接近70%,距离“全世界”仅一步之遥。当趋势强劲时,冯超宣布开通会员服务,并计划正式向快递柜收费,起价50美分。不料,这小小的“五毛钱”引起了轩然大波。自5月1日杭州东新源社区第一枪打响以来,监管部门、媒体、法律界人士和消费者纷纷加入讨论。抵制风潮的风潮已从杭州蔓延到全国。截至5月14日晚,许多城市的数百个社区宣布抵制。
风潮中心的冯超态度依然很强硬,声称如果没有收费,冯超就无法继续运营,“加班费按计划收取”。对于消费者来说,我们不能接受丰超收费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冯超会“死”?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吗?为此,观察家网回顾了丰潮事件的起源和发展,试图探寻事件的真相。消费者真正关心的是“五毛钱”?不,快递人员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快递放入柜子是知情权和选择权,但快递柜子要求后者支付额外费用。中国《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递送达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收件人,并当面通知收件人或者收件人。
收件人或者代理人有权亲自验收。一般而言,无论是现行法律还是官方舆论都认为,消费者通过与快递公司订立合同来支付快递费,快递员有义务将快递送达消费者手中。快递柜出现后,曾有快递员为了省钱,直接将快递放入丰潮,并没有选择提前与消费者沟通。但为什么战争的主力总是集中在丰朝呢?首先,冯超有过“吃丑”的先例。去年年底以来,有媒体披露,丰潮快递柜在提货时需要支付1元人民币的升值费用。提示跳过按钮为灰色,无法选择。
有网友质疑丰超快递柜有诱发消费行为。有网友说,他们的快递只保留了7个小时,取货要花1元钱,这只是抢劫钱财。2。丰超有权向消费者收费吗?在法律领域有许多争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朱伟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冯超提出的加时收费并没有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同时,根据交通运输部2019年下发的《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办法》,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合理设置快件的保管期,保管期内不得向收件人收取费用。
超时后,丰超收费是合法的。经社理事会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律师彭世军表示,在法律上,丰超与物流公司建立了托管合同关系,以解决“物流公司因无处存放造成物品丢失而无法履约”的问题,降低快递员重复送货的成本。但丰超并未与收件人建立保管合同关系,本应送货上门,但收件人却到快递柜自行取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收件人的收件成本(时间)。由于收货方支付了快递费,物流公司将货物交付并签收,可视为履行了快递合同的义务。
此外,在占据69%市场的情况下,丰超是否利用这一绝对优势收费,要求消费者付费?是否触动了反垄断法?这也值得研究。第三,冯超对消费者愤怒的反应与冯超的反应密切相关。从东新源工委的答复中可以看出,在与丰潮的半月锯战中,最重要的要求之一就是要求延长快递的存储时间。不过,冯超语焉不详,先是说东新源工委违约了,然后又说“加班会按计划进行”。冯超在要求消费者付款的同时,完全无视消费者的要求,只强调自己的利益,势必引起舆论的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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